呈贡区全面部署 部门(行业)志、乡(镇)志、村(社区)志 编纂出版工作 呈贡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是一个史志合一的单位。十余年来,在历届县(区)委、县(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全室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观念,勤奋工作,在单位长期只有3~4人的情况下,实现了党史工作和地方志工作两促进、两不误。从2003年起,逐年编纂出版了《呈贡年鉴》;帮助、指导了多部部门(行业)志、乡志、村志的编纂工作;经过7年的辛勤努力,完成了120余万字的《呈贡县志(1978~2005)》的编纂出版工作。 因现代新昆明建设特别是呈贡新区建设的不断推进,使呈贡正处在一个由传统农业县快速向现代化城市迈进的重大变革时期。在城市化进程中,区属部门机构及职能职责已发生了重大变化,乡(镇)建制被街道所取代,绝大部分村庄被拆除或即将被拆除。 根据国务院令公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省政府令公布的《云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云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为了全面记载呈贡建成为现代化城市前的历史,进一步推进全区部门(行业)志、乡(镇)志、村(社区)志的编纂出版工作,呈贡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动向区政府领导汇报,提出在全区抢救性地开展部门(行业)志、乡(镇)志、村(社区)志编纂出版工作的建议。在领导的重视与支持下,该室代区政府拟定了《关于在全区开展部门(行业)志、乡(镇)志、村(社区)志编纂出版工作的意见》,呈贡新区综合办公室于2013年2月20日将《意见》以“呈新综办〔2013〕35号文件”下发全区实施。 《意见》从认清形势,增强编纂出版部门(行业)志、乡(镇)志、村(社区)志的紧迫感;加强领导,全力开展部门(行业)志、乡(镇)志、村(社区)志的编纂出版工作;规范流程,确保志书的编纂出版质量3个方面对全区的部门(行业)志、乡(镇)志、村(社区)志编纂出版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意见》的下发实施,必将对全区的部门(行业)志、乡(镇)志、村(社区)志编纂出版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唐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