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史研究室接受市委2014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2014年12月24日,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细则,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昆明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昆通〔2011〕39号)、《中共昆明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昆发〔2014〕8号)等有关要求,由市委常委、昆明警备区政委方兴国带队,市纪委常委付文任组长的第六考核组到我室开展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工作。
为做好此项工作,市委党史研究室按照相关规定,围绕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细则,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落实中央从严治党要求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落实中央和省、市反腐倡廉重点工作情况;加大成果运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创新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在考核检查中,张丽仙副主任首先代表领导班子汇报2014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情况,并做了个人述廉。其次,全体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领导干部述廉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第三,考核组认真查看了我室2014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相关台账资料。最后,考核组肯定了我室2014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结梳理本次考核中的经验和不足,创新思路,强化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继续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加大腐败源头治理力度,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发挥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做到执行制度严格,落实制度规范。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以自身的清正廉洁推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