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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南省第六次地方志工作会议上的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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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南省第六次地方志工作会议上的致辞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邱新立

(2016年11月4日)

尊敬的高峰副省长,尊敬的杨嘉武副主席,各位领导,同志们:

下午好。

正值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之际,云南省第六次地方志工作会议在这里隆重召开。这是云南省地方志工作中的一件大事、盛事。我谨代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长期以来对地方志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的云南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领导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云南省广大地方志工作者表示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修志问道,以启未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特别是2014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多次就地方志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发表重要讲话,为全国地方志工作和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2015年8月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实现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的“两全”目标,以及“加强修史修志”写入国家“十三五”规划,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国地方志工作的目标任务,指明了努力的方向。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动作为,着力做好顶层设计,实施了包括中国志书精品工程、中国年鉴精品工程、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等的“十大工程”,并以之为抓手奋力推动全国《规划纲要》目标任务的实现。全国各地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紧紧抓住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和全国《规划纲要》的有利时机,理思路、定目标、抓落实,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实效明显,开局良好。

云南省地方志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很大成绩。首轮修志全面完成,在质量和进度方面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平。自2004年全面启动第二轮修志工作以来,全省地方志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一是二轮修志有序推进。目前,规划的《云南省志》68部分志中,33个分志完成送审稿,12个分志完成初稿;16个州市志书已出版5部,通过终审1部;129个县市区志书已公开出版65部,通过终审12部。二是年鉴编纂普遍开展。云南编纂出版省级综合年鉴1部;省级行业、部门和专题年鉴近20部;16个州市以及129个县市区中的125家均编纂出版年鉴。全省地方综合年鉴出版率达到96.89%。三是旧志整理有力推进。云南整理出版的多部旧志荣获国家级或省级优秀成果奖,较有代表性的有《楚雄彝族自治州旧方志全书》《昭通旧志汇编》等。是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通过组织地方志、年鉴业务培训,召开方志理论研讨会等方式,为修志工作提供了人才资源保障。目前,全省已有一支1100余人的专职修志队伍。五是依法治志稳步推进。云南省政府分别于2010年10月、2016年6月颁布实施了《云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云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昆明、曲靖、石林等地也先后出台地方志工作规范性文件,为全省地方志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规制度保障。

在云南广大地方志工作者的努力下,出版了大批高质量的地方志成果,为云南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着力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会议将全面总结云南省第二轮地方志编修的成绩和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标志着云南省地方志工作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必将进一步推动地方志工作迎来更大发展。希望云南省委、省政府继续加大对地方志工作的支持力度,希望全省广大地方志工作者把握大好形势,继续努力拼搏,奋力实现全省地方志工作的新跨越。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一是全力以赴,推进修志编鉴主业。编修志书和年鉴是地方志的两项主业,是地方志事业的立身之本。全国《规划纲要》因此提出了“两全”目标。这是一个硬性指标,云南省一定要不打折扣地落实好。现在距离全国《规划纲要》规定的全面实现“两全”目标的时间节点还有4年,云南省要全面实现,任务还相当艰巨、繁重,地方志工作已经到了攻坚克难、提速冲锋的重要阶段。希望云南省全力以赴,既要掌握住进度,也要把握好质量,按期保质完成“两全”目标。

二是依法治志,完善事业发展保障。《地方志工作条例》《云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的颁布实施,为地方志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在依法修志的工作实践中,我们逐步形成了“一纳入、八到位”(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各级政府工作任务,做到“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的工作机制,这是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实践证明,凡是《地方志工作条例》、“一纳入、八到位”贯彻落实得好的地方,修志工作者就有地位,地方志工作就能上层次、迈台阶,开展得好。因此,我们在工作中要继续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一纳入、八到位”,并通过联合省人大、省政府有关部门对地方志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等方式,确保依法治志落实到位。

三是执行规划,确保任务落实。为更好贯彻落实全国《规划纲要》,2016年6月云南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为推进未来五年云南省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行了顶层设计,是今后几年推动云南省地方志事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的基本遵循。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根据国家和云南两个《规划纲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两个《规划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四是拓展思路,发挥志鉴功能。地方志具有“存史、资治、教化”的功能,还有对外宣传地方文化资源、树立旅游文化品牌等多项社会功能。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建设地情网站、地方志数据库,开设微信公众号、手机地情网,编制资政简报、干部读本、地情读物、旅游指南等方式,使地方志走出案牍,走向社会和普通大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云南是边疆文化、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大省,地方志资源在丽江、石林申遗过程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为开发利用树立了典范。云南省要积极开拓读志用志渠道,充分发挥志鉴功能,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好服务。

同志们,作为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地方志承担着为国存史、同步存史的重要职责,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事业。目前,全国地方志工作处在一个重要时期,面临着大好的发展形势,到2020年真正实现省、市、县三级都有志书和年鉴的美好愿景在召唤着我们。我相信,通过这次会议的广泛宣传动员,在省委、省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在广大地方志工作者的积极努力下,云南省的地方志工作一定能克期完成全国和云南两级《规划纲要》的目标任务,一定能够在“十三五”期间得到更大发展,为先进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领导和同志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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