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寻甸县在县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志(1978~2005)》审稿会,云南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袁丽萍,州市县区志书处处长赵芳,昆明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母正荣,昆明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字应军,昆明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李洪及昆明市13个县(市)区志办主任应邀出席会议,寻甸县委书记何健升,县委副书记、县长马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宝金,县政协主席肖正坤,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李勇,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张应良,居住县城担任过实职正县级老领导和明确为正县级的老领导及县委办、政府办、财政局等编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县史志办全体干部职工共50余人参加评审。
县委书记何健升出席会议并致辞,何书记在致辞中指出,地方志是全面系统记述特定行政区域内自然、社会和人文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具有地域性、时代性、连续性、资料性、著述性等基本特征和存史、资政、教育三大功能,是“经世致用之书”,历来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志》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5年底,把这一重要时期全面真实地记录下来,把寻甸人民的探索经历、发展经验真实地展现给今人、流传给后世。何书记强调,质量是志书的价值所在,必须把精品意识贯穿到修志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要把好政治关、史实关、文字关、审查关,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查缺补漏,及时汇总意见,编出一本分量足、水平高、质量好的志书,确保按期完成修志任务。
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郭沁主持。她希望各位领导、专家畅所欲言,充分发表真知灼见,多提宝贵意见。要求编委会同志认真听取发言,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认真负责地修改完善书稿,最大限度减少疏漏,力争把《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志》高质量地编纂出版出来,把编纂县志转化为促进寻甸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宝贵财富和精神动力。要求县史志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充分发挥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职能作用,不辱使命、努力工作、多出成果。
审稿会上,县史志办主任猫良坤汇报了二轮县志续修情况;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县保密局负责同志对志书涉及的外事侨务、民族宗教、保密问题发表审稿意见;原县政协主席张国友代表居住县城的离退休领导发表审稿意见;安宁市志办主任俞学云、东川区志办主任刘荣代表昆明市13个县(市)区发表审稿意见;云南省州市县志书处处长赵芳发表审查验收意见;昆明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字应军发表审稿意见并宣读昆明市地方志办公室终审意见,通过审查,同意验收;昆明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母正荣、云南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袁丽萍代表省市志办分别讲话。与会人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围绕《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志(1978~2005)》的编写结构、内容、体例、编排等各方面展开讨论,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认为该志内容丰富,资料翔实,主线清晰,记述准确、客观,篇目设置合理、领属得当,行文规范,文风朴实、严谨,有较高质量。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志(1978~2005)》是1999年版《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志(1912~1988)》的续修本,上限为1978年,下限到2005年底,记述范围以2005年寻甸县所辖行政区16个乡、1个镇为准,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7种体裁形式,以志为主。全志共设26章115节611目106万字,因事设目,逐类归并,系统地记录和实事求是地反映了1978年至2005年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进程,充分展示了改革开放后寻甸县城乡的巨大变化。续修《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志》记述时限为1978年至2005年,2006年启动,2013年底完成130万字的初稿,后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数易其稿,至2016年6月完成106万字的送审稿,志书系统反映寻甸县自改革开放以来至2005年之间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存真求是,通鉴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