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书记
何健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志(1978~2005)》审稿会,主要目的和任务是请各位领导、各位专家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志》审查把关,看病开药,广开言路,博采众长,汇领导、专家之智慧,聚全县上下之力量,全力把寻甸县志打造成一部精品佳志。首先,我代表中共寻甸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全县各族人民,向出席今天县志审稿会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和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为编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志》付出辛勤劳动的全体编纂人员表示诚挚的问候!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我县地方志工作的省、市志办领导、各县区志办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地方志作为“一方之全史”,是全面、系统、准确汇集一个地方自然、经济、社会、文化从历史到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具有存史、资政、教化等诸多功能。编史修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寻甸明代设府,清代置州,嘉靖二十九年,知府王尚用纂修《嘉靖寻甸府志》18卷,开寻甸修志先河,现为宁波天一阁藏本中的善本;康熙五十八年,知州李月枝奉朝廷之命纂修《康熙寻甸州志》8卷,同年刊刻报送朝廷,被列为“故宫珍本”;道光八年,知州孙世榕、安徽泾县人翟国泰合纂《道光寻甸州志》30卷,体例完备,修辞雅洁,为寻甸的传世名志;民国修志一次,未出版发行,志稿资料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被烧毁,民国寻甸县志失传;1959年,嵩明、寻甸两县合并,修志一次,形成油印稿4册,未付梓印刷;1987年末,寻甸县启动第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编修工作,于1999年11月由云南人民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和部署,我县于2005年7月启动第二轮修志工作。12年来,在省、市地方志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在各县(市)区地方志部门和县历任老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全县地方志工作者辛勤耕耘,甘于寂寞,无私奉献,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志(1978~2005)》编纂付出了大量心血,为寻甸县志代代相传、永不断章作出了重要贡献。审稿会的召开,标志着寻甸县志续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希望与会的各位领导、各位修志专家和同志们不吝赐教,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听取,虚心接受,对县志(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努力打造一部经得起史家评说、经得住历史检验,无愧当代、有益后世子孙的精品良志。
下面,我就志书的出版和今后的地方志工作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要以志为鉴,充分发挥志书决策参考作用。地方志书是全面系统地记录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文献,是一项功在当代,益泽后世的文化基础工程,也是一项为国存史的德政工程。我们编修地方志的目的,就是为了发挥志书“存史、资政、育人”的独特功用,为我们深入了解和把握寻甸县情,认识寻甸发展规律,汲取历史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破解发展难题,从自己的历史中找到发展动力。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志(1978~2005)》送审稿共26章106万字,突出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全面系统反映了1978年至2005年寻甸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记载了寻甸的悠久历史、灿烂文化、丰富资源、醇厚民情、重大事件、杰出人物,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县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艰苦创业、奋力拼搏取得的重大成就,突出我县由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的特色亮点和时代风貌,为社会各界了解寻甸、投资寻甸、建设寻甸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文献资料。当前,我县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期,大家要对全县的历史和现状有全面系统的了解,以历史的比较来谋划地方发展蓝图。1978年至2005年正是我县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时期,本轮续修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志》就是可以借助的智力工具。“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县志审稿会的召开为契机,深入了解和把握寻甸县情,认识寻甸发展规律,汲取历史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破解发展难题,借古知今,审时通变,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奋发进取,狠抓落实,推动全县各项事业全面发展进步。
二要发扬“直笔著史”的精神,精雕细琢把寻甸县志打造成精品佳志。李克强总理对地方志工作者提出要求,要“修志问道,以启未来。”质量是志书的生命,这次审稿会既是对我县二轮修志工作的一次检验、对志稿质量的一次会诊,也是提高志书质量的一次难得机会。在这里,希望各位专家学者不吝赐教,充分发表真知灼见,为寻甸县志把好“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和出版关”,提高志书的整体质量。会后,县史志办要尽一切努力攻艰克难,发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按照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对县志送审稿进行精心打磨,修改完善,努力把寻甸第二部县志打造成一部经得起历史检验、体例完备、文字精炼、装帧精美、考证严谨的精品佳志,按时按质出版发行,绝不能因为各种原因拖了全市乃至全省如期完成二轮修志任务的后腿。
三要依法治志,努力推进全县地方志事业协调发展。县委、县人民政府要真正把《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一纳入,八到位”落到实处,将地方志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任务,做到“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为地方志事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要将地方志编纂、管理、开发利用等工作逐步纳入依法开展的范畴,以修志编鉴为主业,认真做好我县地情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编纂出版工作,做好《寻甸年鉴》编纂工作。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全面完成《寻甸县志》的基础上,认真做好部门志、乡镇志的编纂工作,县史志办要认真指导,对部门志、乡镇志进行认真审核和把关。县委、县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强对史志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史志工作的困难和问题,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工作条件,加强史志编纂队伍建设。
当前寻甸正在全面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努力打造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昆明绿色经济发展区、休闲养生旅游度假区、城市生态涵养区和具有民族特色的滇中北部山水生态宜居新城,这为寻甸县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地方志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是一项为国存史的重要工作,地方志工作者大有可为。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地方志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我县地方志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志》一定按时按质完成出版发行工作,寻甸县地方志事业一定会续写新的篇章,为寻甸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预祝《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志》审稿会圆满成功!
祝各位领导、专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