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吉斋丛录》,三十六卷,北京古籍出版标点本,1983年
养吉斋丛录
清·吴振棫著。据《清史稿》本传。吴振棫,字促云,浙江钱塘人。嘉庆十九年(1814)进士,道光二年(1876)出为云南大理知府,咸丰二年(1852)擢升云南巡抚,参与镇压太平天国军由广西进入云南的军事活动和回民起义,以功升任云贵总督。咸丰八年(1858)因病解职,离开云南。
该书是清代著名的不立目综合型笔记,分由正编和余录构成,全书以记载清朝典章制度、科举掌故、外交关系、名人佚事和京都风物为主。但由于作者宦滇多年,记涉云南之内容多本亲历亲见,比较翔实可据,值得今天研究云南史志者关注和参考。
如卷七、卷九,记清代云南特殊礼俗及政策云:“祀龙神行六叩礼,惟云南矿脉龙神,当时部颁礼节,行九叩礼,至今循用未改。”所言“当时部颁”,指清朝前期国家公布之礼仪。祭祀龙神,行之于地方龙王庙,以求风调雨顺。云南自元明以来,矿业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故祭祀矿神之礼,或独见于云南、或尤隆于他省。又云:“云贵举人会试给驿马,自顺治间始……云南学政,旧时文武新生馈贽仪,公用颇给。故议学政养廉时,独不及云南。”这两条史料反映清朝对边疆文教的倾斜政策。省考中式者称举人,举人入京参加全国统考称“会试”。清朝前期举人入京考试,准按官差使用国家驿马,后期改由国家计程发给一定车马费,自行来京考试。统称“公车”。“新生馈贽仪”是一种科举陋习,指中式新举人必须向主选自己的“学政”(相当于今省教委主任)赠送礼物。推知云南地方当局为考生支付过此礼费用,无疑减轻了贫寒士人的经济负担。故后来清政府公开行“养廉”官贴法,云南学政便不涉及这一问题了。
又如卷二十四,记“宣宗登极”即道光皇帝即位时,各省进贡“方物”。其中,尽管浙江、四川、安徽等老产茶区也贡有1~2种茶,但却主要以云南“普洱茶”主。分类达8种之多。其品种对于今天继续发掘和宏扬滇茶生产或有一定参考价值:
云贵督端阳进:普洱大茶五十元[1];普洱中茶一百元;普洱小茶一百元;普洱女茶一百元;普洱珠茶一百元;普洱芽茶三十瓶;普洱蕊茶三十瓶;黄缎茶膏三十匣。象牙一对;茯苓四元;硃砂二匣;雄精二匣。
又如卷五,记川滇彝族土司掠夺汉人为奴之事:“名汉人曰娃子,女曰蛮丫头。富者蓄数十百口。故问夷人之富,先娃子,次牛马羊。一娃之价值五牛。娃子初至,漆其足,锯其耳。日入,系以铁缳,逻守之;日出,令耕作,惰则鞭捶。……娃子年久,配以蛮丫头,生子女,为蛮奴才。”这种掠人为奴的制度,与古文献所记商周奴隶制,乃至希腊、罗马奴隶制完全相同。又记彝人占卜云:“烧羊骨卜之,吉,则传木刻。木刻长一尺,刻一二锯口于上,夷人视之,知于某日在某处打冤家,有不至者,众先戳之……无神佛,无年节,木主亦锯数齿以为号。”可见和汉人先民一样,彝族也有以兽骨占卜和刻木记事的文化特征。
又如卷九,记昆明哑孝子的故事云:
哑孝子,昆明人。乾隆间居东门外。贫且哑,不能治生。奉母室中,己出丐食有得,则归以奉母。暑日,或与以瓜,受而不食,强之不可。瞰之,则再拜奉(瓜)膝下矣。母亡,众议给棺,不受。至一井畔,汲之,得钱六千。盖所积以供葬费者。后不知所往,逾数十年,有见之迤西者,相传为仙去。余谓孝子得仙固宜,然事涉恍惚。若其人,则真孝矣!惜乎姓氏之不传也。
这大约是清中叶流传于昆明的一个真实故事。首见于滇人刘大绅《寄庵文钞》,题为《昆明哑孝子传》,但并无迤西成仙一段。此后,该事又收入《清史稿·孝义传》。民国年间,又依此选入高中《国文》课本,可见影响很大!
(原文载昆明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昆明史志》2017年第3期,第50—51页,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