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2月9日,昆明和平解放。时昆明市辖区仅相当于今五华、盘龙两区的部分地区,城区面积不足10平方公里,市域面积17平方公里左右。按1988年的盘龙、五华两区全域推算1949年昆明市户口数,总数为58321户,总人口308818人。
1950年后,昆明市行政区划进行过多次调整,先后有嵩明县、安宁县、富民县、禄劝县、石林等划归昆明管辖,至1988年共有4区8县,人口规模也随区划的调整而不断增大。1950年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未进行人口控制,人口增长较快。70年代以后,计划生育工作逐渐引起各级政府重视,并将其视为基本国策。因此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得到有效控制。但因人口基数较大,历史包袱较重,加之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生活条件改善,人口死亡率下降等原因,人口规模高居不下。到1979年总人口达3082971人,与1949年相比,翻了1番。1988年人口达3468706,与1979年相比增长了11.1%。按我国1984年1月5日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的城市分级:城区和郊区人口50万人以上的为大城市的标准及各国以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为特大城市的标准计算,1986年昆明市城区和郊区人口为141.9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02.06万人,从人口规模上看,则昆明市从1986年即已进入了大城市行列。
(摘自昆明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昆明市志》第一分册,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46—3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