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县志办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情况专题报告
根据宜良县委关于《宜良县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照《宜良县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的责任内容和检查考核标准,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县志办党支部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题报告如下:
一、县志办党支部总体情况
县志办党支部于2017年3月27日经县直机关工委批复成立,6月27日,选举党支部书记。现共有党员4人,在职在编党员3人,流动党员1人(该同志为出国留学生,具体情况已书面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备案)。党员年龄结构:50岁以上党员1人,25~36岁党员3人;党员学历结构:研究生以上学历2人,本科学历2人;党员性别结构:男性党员2人,女性党员2人。县志办共有编制4人,现有在职在编工作人员3人,空编1人,其中:书记、主任1人(副科级),主任科员1人、科员1人。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我党支部年初签订了《宜良县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严格按照《责任制责任书》和“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好县志办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集体领导责任,从严管理党员干部。2017年,县志办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无违纪违法的行为和情况发生。强化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履行主体和监管职责。利用每周工作例会、党员大会等,给全体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6次,20人次并及时传达县纪委等各种会议、文件精神;带领党员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每个月1次,共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3次,其中: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1次。党支部书记与党员干部相互交心谈心4次,党员干部对党支部书记共提出意见和建议8条。强化制度建设,履行监督执纪的职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员学习、管理、教育培训、积分制管理、党费收缴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党建工作责任、民主议事决策、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固定活动日、主题党日、党务政务公开等16个工作制度,规范党员和党支部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财经、工作、组织、生活作风等纪律,带头执行,从严要求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深入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全年党支部书记共向其他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4次,谈话对象8人次;提醒谈话2次,谈话对象4人次。认真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认真填写党支部《纪实手册》和党支部书记认真填写《纪实本》。严格执行民主(组织)生活会制度,结合县志办党支部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定期开展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批评与自我批评本着实事求是、互相监督的原则,一般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党员所提意见和自己在党性党风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自我批评主要是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先进为标尺,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源,总结经验教训,切实改正。干部职工之间相互开展批评从关心、帮助、团结同志的愿景出发,真诚地指出问题,帮助分析原因,提出努力方向。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强化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2017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对党员违规违纪的不良行为和倾向苗头,坚决予以纠正,问题发现一起、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纠正错误。利用每周工作例会、党员大会等,安排不少于1个小时的时间集中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确保入脑入心,现身说法、不以身试法、敬畏法律的权威。积极组织党员收听收看中央系列反腐警示教育片每季度1次。结合我党支部3名党员干部的岗位特点,查找各自的廉政风险点共6个,其中:党支部书记廉政风险点3个,风险等级为中级,并采取措施,降低廉政风险,认真加以防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信访包案、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等制度,密切干群关系,做到热情服务,群众来信、来人、来电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处理和答复,件件有答复,件件有回音。设立举报电话,充分征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县志办党支部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情况的反映,并接受群众对各项工作的投诉和举报,加强监督和管理,现未收到群众的任何举报电话和举报信件。让不想腐、不能腐成为常态。
四、监督执纪情况
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财务开支审批程序。实行党支部书记、主任“一支笔”审批,开支1000元以上,召开党员会讨论研究通过,并报县分管领导审核和县委报备后再使用资金。二是公务接待坚持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由于经费紧张,公务接待坚持尽量缩减,并压缩接待标准,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以节约开支。公务接待中不馈赠纪念品,不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没有向上级部门馈赠礼品,不存在公款送礼现象,无各类因公差旅费的支出。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工作纪律、上下班纪律、财经纪律、请销假纪律的监督管理力度。严禁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比如严禁上班时间玩游戏、玩手机、聊天、炒股、赌博、看电影、酗酒等,严格执行公务员“八项”禁令。上班时间严禁不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无故迟到、早退,不请假缺席或旷工,违者将按机关内部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现无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改变会风文风,做到精减文件、简报,开会开短会,注重工作实效。做到每星期最多只开一次会或一个月开一次会,开会时间不超过10分钟,特殊会议(比如“七·一”党员大会、民主组织生活会、理论学习会等)不超过1个小时,文件发文不冗长、通俗易懂,全年发文不超过12个,发送工作简报每季度一期,全年不超过4期,目前,共发送2期工作简报。联系扶贫等工作下村时,注重工作实效,工作完成便返回,不在村委会用餐、不住宿,尽量减轻基层干部的负担。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物品,必须经集体研究后按照县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力压缩办公用品、耗材支出。节约用电、用水,尽量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电耗,不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电器设备,养成随手关灯的习惯,下班前要求必须关闭办公设备电源。五是严格执行民主议事决策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之一。严格决策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及时召开会议讨论“三重一大”工作。
五、作风建设情况
(一)办理婚丧喜庆等情况。我党支部党员干部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向组织报备和审批,不存在通过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情况。持有有价证券股票等金融理财产品情况:无持有有价证券股票等金融理财产品情况。
(二)落实“六个严禁”等方面的情况。我党支部党员干部按照省、市、县各级纪委关于“六个严禁”的整治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严禁违规插手土地征用,严禁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禁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严禁收受红包,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的纪律要求,加强学习,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生活作风纪律等,规范自己的行为,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廉洁自律、坚决做到不触碰纪律高压线,县志办全体党员干部无违反“六个严禁”等方面的情况。
(三)“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根据《中共宜良县委办公室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纪委等6个部门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宜办通〔2017〕37号)文件要求,县志办对“吃空饷”问题进行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我单位属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县编办核定我办编制4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3人,另有1人离休、1人退休。经过认真自查,没有公益岗和编外人员等情况,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超编人员、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四)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财务制度,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行为,规范财务收支活动。根据《宜良县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宜办通〔2017〕3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县志办高度重视,及时在职工例会上传达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无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县志办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自县志办成立以来,都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县志办监管使用的票据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局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县志办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立“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五)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根据《中共宜良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宜纪办通〔2017〕11号文件要求,县志办及时成立排查小组、全面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经全面摸底排查、认真梳理排查,县志办未出现在职党员干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的情况。
(六)开展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工作情况。根据《中共宜良县纪委关于深入开展坚决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工作专项纪律检查的通知》宜纪通〔2017〕5号文件要求,县志办按照县纪委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重点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和纠正“四风”、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方面入手,经自查自纠,无“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县志办全体党员干部在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把工作压力转化为工作动力,敢于担当,认真履行职责,面对困难,迎难而上,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七)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工作“回头看”情况。县志办认真开展清理整治 “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未出现任何在职党员干部和离退休人员在社会组织和企业兼职(任职)的情况,也未发现有原来清理整治不到位的情况。
(八)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县志办认真传达文件精神,并召开职工会,设立专门监督电话(67529334),使干部职工自查自纠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县志办3名党员干部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填写《“红包”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个人承诺书》汇总上报县纪委。填写《“红包”专项治理情况公示表》,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公示。到目前为止,县志办未发现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
(九)涉企收费清理和专项工作情况。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和专项工作检查的通知》(市委办便笺〔2017〕25号)工作要求,经自检自查,县志办没有涉企收费情况。
(十)县志办领导干部个人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根据县政府纠风办下发的《宜良县领导干部个人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督办通知》的要求,我县志办主任办公用房存在超标情况,并限期按照要求已经整改,整改情况已上报县纪委。县志办主任与另外的同事合并在超标办公用房(公务楼7楼07—23室)办公,将超标办公用房兼用为县志办党支部会议室,作为县志办党支部“三会一课”、主任办公会、日常行政工作会议等会议室。16个上墙党建工作制度、党员积分制管理公示栏已张贴完成。
(十一)其它需报告的事项。公务接待情况:公务接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存在超标情况;我党支部党员干部无公款旅游出国情况,无职务消费情况,无人情消费情况。无出入会所、高档娱乐场所,收受和持有会员卡情况,无裸官现象。全体干部职工及其家属无经营企业、开办公司、经商的情况,无持有股票、有价证券、期货的情况。
六、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
今年,县志办共对口联系北古城镇北墩子村委会燕琼英、杨树辉、黄永开、康文富4户贫困户,其中:县志办主任去年、今年一直联系2户贫困户,其他2名党员今年增加各联系1户贫困户。在去年共争取项目和投入资金以及走访慰问物资折合人民币5.85万元帮助2户贫困户脱贫出列基础上,4户贫困户虽然今年被认定为县级脱贫出列户,但我们继续加强帮扶力度。县志办今年共走访4户贫困户3次,掌握贫困户的最近生产生活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脱贫帮扶措施和计划,并针对实际情况,解决贫困户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持续不断地巩固脱贫成果。3名党员干部自筹资金共向贫困户发放慰问金和生活物资折价共计1300元;动员有劳动能力的2户贫困户外出打工;并积极动员全体党员干部为4户贫困户缴纳2018年城乡合作医疗保险费用。
七、存在的问题
(一)党员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思想认识还需提高。由于县志办党支部成立才8个月,党员干部对成立党支部后对党员的要求标准认识还不够,还需加强思想认识,对从严管党治党管理教育党员的常态化还需提高思想认识。
(二)对党员干部监督执纪的力度还需加强,特别是对党员干部运用监督执纪“咬耳扯袖、批评与自我批评、红脸出汗”的第一种形态还需加强。
(三)由于县志办党支部为新成立的党支部,我们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能力和水平还需不断提高,对完善台帐资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日常管理规范化和标准要求严格化还需加强。
八、下步努力方向
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县志办党支部将立行立改、不折不扣地整改落实到位。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勇于克服困难,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促进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坚持从严从实管理党员干部,实现从“宽、松、软”到“严、紧、硬”的作风转变,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力、团结力、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正派、乐于奉献”和“清苦、清明、清正、清廉”的地方志党支部队伍。
中共宜良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支部
2017年11月28日
(转自微信公众号“史志宜良”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