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局: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文件,结合信息化手段和人工服务的方式做好中共昆明市委党史研究室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政务微博运行维护服务工作,保障我室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的正常、稳定、安全运行;信息的及时正确发布;后台有序管理和运行,推动信息化工作向规范化、高效化、合理化方向迈进,我室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现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 预算资金:7万元。
二、 资金来源:从2019年我室预算项目“党史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维护及财务软件升级”资金中列支。
三、 服务内容:
1. 部署网站信息监测系统,实现网站的死坏链和敏感词等信息数据实时监测,同时实现数据的动态管理功能,发现问题及时在线查询和整改,以保证信息准确性。
2. 内容维护:对昆明市党史研究室微博进行每日信息更新,及时按昆明市党史研究室要求发布相关微博信息。
3. “互联网+宣传”工作:(1)围绕昆明市党史研究室中心工作,及时对昆明市党史研究室的各项工作动态进行发布、宣传与推广;(2)及时对媒体报道的昆明市党史研究室相关正面新闻报道进行搜集、发布、宣传与推广;(3)通过“昆明发布”微博平台昆明市党史研究室相关微博信息进行转发、宣传,拉升昆明市党史研究室微博的阅读量、影响力与传播力。
4. 昆明市委党史研究室微信订阅号运维。
四、 承接标准
1. 具备信息系统开发能力的单位。
2. 具有相应的服务团队。
五、 目标要求
按照《全国网站普查指标》和系统监测出的问题,实时对网站进行巡查,查看并整改问题,对于在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同时向我室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反馈,并及时进行修整改。
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对网站信息进行规范、准确的管理,按照“有效统一、高效便捷、及时快捷”原则,以保障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政务微博的稳定运行、健康发展。
六、 服务期限
9个月。
七、 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自行采购方式,部门自行组织的采购组织形式来确定承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