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年不学好
强奸同学进监牢
案情简介
中学生李某、张某均16周岁,二人经常与社会上不良人员混在一起。一日,李某、张某约女同学肖某去 KTV 唱歌,二人趁肖某唱歌时,将事先准备好的药投入其饮料中。肖某喝下饮料后,二人趁肖某无力反抗之际,将其带至李某住处,强奸了肖某。
经法院审理,二人犯强奸罪,被判处八年有期徒刑。
以案说法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年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李某、张某虽是未成年在校生,但对同学实施了强奸,阳光少年就此沦为了少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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