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史研究室主动作为 开展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_党史工作动态_昆明市委党史研究室

党史工作动态

市委党史研究室主动作为 开展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 来源:]

昆明市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中共昆明市委党史研究室结合主责主业,在工作中持续开展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活动,助力全市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推进。

一是领导重视,广泛动员。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室领导高度重视,室主任唐云同志在各类会议和学习活动中多次就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在涉及我室事项上作出专门部署和安排。2023年7月,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昆明市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暨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工作方案>的通知》后,随即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指定具体负责人员,压实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责任。并将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列入室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在全室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在自身积极行动的基础上,带动同事、家人和个人社交圈,形成以点带面、以点成片的传播方式,支持全市创建工作。利用现有宣传栏、公示栏等设施和微博微信及本单位官网,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栏,拓宽宣传动员渠道,扩大宣传受众面,提升民族团结动员宣传质效。

二是积极开展,深入推进。自9月21日市级新一轮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专题培训开展以来,我室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先后召开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动员会、专题会、推进会3次,深入各县(市)区及基层开展嵌入式授课1次,开展专题实践创建活动1次,参与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组新闻策划专题会1次,各项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筑牢了市委党史研究室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的基础。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市委党史研究室在自办市级内刊杂志《昆明党史》和《昆明史志》期刊开辟宣传专栏,征集了一批民族团结工作的稿件,刊登了数篇高质量文章,提升了全市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受众面。在中共昆明市委党史研究室官方网站设置专门弹窗路径,提高群众和网友对昆明市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引导关注党史信息的群众在潜移默化中了解、熟悉昆明市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

三是持续加强基础性工作,在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中贡献党史力量。昆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一项荣誉,更是一份责任,我们将维护好这一份汇聚全市各族人民的荣誉。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市级创建工作主管部门工作要求,持续发挥党史和地方志部门在创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再接再厉开展好创建工作,为省级和国家级审核验收创造条件,提供支持,贡献力量。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主办单位:中共昆明市委党史研究室 维护:昆明信息港

邮编:650500 电话:(0871)63135205 编辑邮箱:kmsfgwxxgk@sina

滇ICP备0700070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1140001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