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民宗委3月13日《关于学习新修订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的通知》精神,2024年3月27日,中共昆明市委党史研究室在前期成功创建“第四批昆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学习新修订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测评指标》。
会上,室主任唐云同志就学习贯彻落实新的测评指标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要将学习贯彻落实新的测评指标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持续学,深入学,系统学,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结合主责主业,不断推动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持续发展。结合开展党史“七进”活动、党史编研、史志征集、党史宣讲等主责主业,持续在党史和方志业务工作中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内容融入其中,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民族团结意识,为全市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添砖加瓦。三是全面落实新的测评指标,扛起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主体责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和谐共同发展进步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内容。作为全市党史和方志业务的主管机关和成功创建第四批昆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单位,引领昆明党史和方志系统为民族团结进步贡献力量责无旁贷,成功创建第四批昆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荣誉属于过去,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正朝我们走来,全室唯有再接再厉,持续在创建工作中有所作为,方能为全市争创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贡献力量,保持成绩。同时,作为市属机关党员干部,全室干部职工有义务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中做好自己,带动身边,引领大众,为昆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提供支撑,汇聚共识,贡献力量。
会议由室副主任高建明同志主持,室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