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贯彻实施党史、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及政策,指导全市党史、地方志工作。
(二)组织编纂党史、地方志。组织党史、地方志学术研究和工作经验交流;负责昆明市党史、地方志的征集、编纂、审查、出版、发行;负责门户网站维护和资料信息库建设和管理。
(三)配合做好地方党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纪念设施展陈大纲和党史题材文艺、影视创作的史实审定工作。
(四)负责昆明市方志馆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五)指导各县(市)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史、地方志资料的征集、研究和编纂等工作;指导昆明中共党史学会的业务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