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党史方志力量共筑春城民族团结根基_党史工作动态_昆明市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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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党史方志力量共筑春城民族团结根基

[作者: 昆明市委党史研究室  发布时间: 2026-08-18  来源: 昆明市委党史研究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切实以法治思维、党史视角赋能新时代民族工作,8月12日,中共昆明市委党史研究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学习活动,立足党史方志业务工作,推动学习与史志研究深度融合,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守护民族团结、服务昆明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民族团结法治思想根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我国首部专门保障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是新时代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法治遵循。中共昆明市委党史研究室坚持把涉及民族团结进步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摆在单位统战和民宗工作的首位,将民族团结法规学习纳入重要学习日程,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的学习中开展全员学习。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中,全体干部职工在室领导的领学下,逐条逐句原文学习,深刻把握法律条文中蕴含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逻辑,深刻认识到党史工作与民族团结工作是同源同向、相辅相成。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以史赋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立足职能,以史赋能民族工作实践。昆明作为多民族聚居的边疆省会城市,各族人民交融共生的发展历史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云南人民百年斗争的历史,也是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生动缩影。中共昆明市委党史研究室立足党史存史、资政、育人职能作用,将民族团结进步法治精神融入党史研究编撰工作,以昆明丰富的党史方志史料,推动党史方志中心工作与单位统战和民宗工作齐头并进,为新时代昆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供党史方志智慧力量。

长效学习,持续助力春城民族团结工作。下一步,中共昆明市委党史研究室将持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我室统战和民宗工作的常态化工作,持续深化史志业务与统战和民族工作融合。同时,中共昆明市委党史研究室将聚焦昆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点任务,深挖本土民族团结红色资源,以扎实的党史方志业务工作助力提升民族事务法治化治理水平,为昆明市建设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筑牢边疆民族团结安全屏障贡献党史方志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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