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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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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

建国初期的头 3 年,中共昆明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人民,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三大革命运动,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保证了新民主主义的改革和建设事业的顺利开展。

抗美援朝运动

1950 6 月朝鲜战争爆发后,昆明市于 7 月成立“昆明市人民反对美国侵略台湾、朝鲜运动委员会”。 8 1 ,昆明市 8 万军民举行反对美帝侵占台湾、侵略朝鲜示威大游行,掀起了抗美援朝运动的高潮。 12 9 ,省、市各界共 3500 多人在拓东运动场举行集会,庆祝平壤解放一周年。宋任穷、周保中、卢汉到会讲话,号召全省人民继续深入开展抗美援朝运动。昆明人民积极响应“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的号召,各行各业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普遍订立抗美援朝爱国公约,工人提出:“工厂即战场,机器就是武器,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农民提出:“努力生产,多打粮食,支援抗美援朝”。学生表示:要努力学习,练好本领,保卫祖国;公教人员严格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工商界主动缴纳税收,积极购买胜利折实公债;全市人民纷纷给志愿军写了 3 万多封慰问信,并派出先进生产者、医务人员、文艺工作者参加全国组织的赴朝慰问团,表达了昆明人民对中国人民志愿军、朝鲜人民军和朝鲜人民的敬意和热爱。

为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中共昆明市委先后组织时事报告会 200 多场,召开座谈会 1000 多次,帮助群众解除思想上的疑虑,克服群众中亲美、崇美、恐美的心理状态。 1951 6 4 ,“昆明市抗美援朝分会筹备委员会”成立,积极响应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捐献飞机、大炮支援抗美援朝战争”的号召,全市人民节衣缩食,踊跃捐献。从 1951 11 月至 1952 5 月,昆明市人民踊跃捐献人民币 ( 旧币 )208 亿元,可购买飞机近 11 架,昆明市组织志愿运输队 120 人,医疗队 64 人赴朝参战。组织数万人听中国人民志愿军归国代表团、云南籍荣誉军人、战斗英雄和朝鲜人民军访华代表团等的报告演讲,组织慰问团赴朝参观慰问。经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志愿军中涌现出的杨根思、黄继光、邱少云、罗盛教等英雄事迹在城乡人民中广为传颂,家喻户晓,成为全市人民学习的榜样。 1953 7 27 ,美国不得不签订朝鲜停战协议,历时 3 年的抗美援朝战争宣告结束。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使新中国的国际地位和人民的自信心空前提高,赢得了国家的和平与发展。

土地改革运动

1951 3 月,昆明县共辖 9 117 个乡 ( 现为官渡、西山两区 ) ,人口有 56952 241820 人,耕地面积 392055 亩。昆明县占农村人口总数不到 10 %的地主、富农占有近 60 %的土地,而占农村人口总数 90 %的贫雇农和中农只占有 40 %的土地。广大贫雇农长期受地主封建制度的残酷剥削和压迫。解放前夕,国民党政府向农民征收的苛捐杂税有 63 种之多,加上无休止地抓兵派夫,农村经济陷于破产。

1950 7 月开始,省委即提出:以剿匪、反霸、减租、退押为全省工作的中心,以减轻广大农民的痛苦,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昆明县和市郊区农村相继开展了减租退押运动。召开农代会,建立各级农协,整顿党与群众组织,放手发动群众,改造农村基层政权,树立贫下中农在农村中的优势,逐步削弱封建势力,为开展土地改革准备条件。

1951 年夏,中共云南省委决定昆明、呈贡、晋宁、宜良、曲靖为第一批土地改革试点县。 9 7 ,昆明市郊区的土地改革全面展开,至 1952 3 月结束。整个土改分 3 批进行,历时 188 天。

昆明市依据新解放区城郊土地改革的基本政策,领导和团结广大农民,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彻底打倒地主阶级,废除封建剥削制度,实现“耕者有其田”。在土改过程中。依靠贫雇农,培养贫雇农积极分子和领导骨干,树立贫雇农在农村的阶级优势;注意团结中农,不侵犯中农的利益;中立富农,、有区别地对待地主。根据城市郊区的特点,严格划清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封建经济的界限,认真保护工商业。涉及工商业和民主人士的土改,经过城乡联络委员会和省、市委统战部门,慎重区别处理。各级党组织通过访贫问苦,扎根串连,广泛发动群众,分别召开乡代表会、农民代表会以及妇女、青年、民兵代表会,发动妇女、青年、民兵参加和支持土地改革运动。在清算斗争阶段,十分注意在政治上彻底打倒地主阶级,生活上给予出路,政策上注意分化瓦解,区别对待。对工商业兼地主,只消灭地主的封建剥削,而保护民族工商业;对大、中、小地主和守法与违法都加以区别;对小土地出租、富农与地主区别对待;对地主家庭的一般成员、子女与地主区别对待。经过清算斗争,依法惩办的只是少数。同时,注意执行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教育引导各兄弟民族认识只有实行土改,废除封建制度,打倒地主阶级,才能实现民族团结平等。尊重兄弟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经过土地改革,在兄弟民族中发展共产党员,提拔培养民族干部参加县、区、乡政权。

土改期间,昆明市人民政府设立了“昆明市城乡联络委员会”,协助全省各专、州、县农民协会来昆办理涉及土改事宜。经过土改划分阶级,在全市农村 56952 户中,划定地主 1564. 户,占 2.8 %;富农 3367 户,占 5.9 %;佃富农 116 户,占 0.2 %;中农 18498 户,占 32.5 %;贫农 23160 户,占 40.6 %;雇农 3441 户,占 6 %;其他 6806 户,占 1.2 %。三批土改共没收地主土地 57081 亩,征收富农,小土地出租,公、学、族、寺、会、社等出租土地共 60543 亩,按政策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雇农人均得土地 2 亩,贫农人均得土地约 1.4 亩。依法没收、征收房屋 15473 间,粮食 203066 斤,耕畜 ( 牛、马、骡、驴 )1667 头,主要农具 5104 件,底财 ( 包括罚款 ) 人民币 312 亿元 ( 旧币 ) 。没收、征收的房屋、财产绝大部分分给了贫苦农民,并留给地主、富农和农民相等的土地、房屋,以利于对地主、富农的改造。土改后,统一建立健全了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立了乡农民代表会议,乡农民协会,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武装自卫队 ( 民兵 ) ,乡妇女代表会等基层组织。在民族地区,对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半数以上的乡,还建立了乡自治政府。在民族杂居乡,建立了各族人民的联合政府。

经过土地改革,彻底摧毁了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农民获得土地等生产资料后,摆脱了封建宗法的人身束缚,解放了生产力,提高了劳动农民的政治地位,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土改后,昆明县和市郊区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1952 年农业生产普遍增产 3 5 成。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促进了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镇压反革命运动

蒋介石集团在溃逃台湾前,曾以西南作最后反共基地,负隅顽抗,并将其国防部、陆军总部迁来昆明。蒋介石在昆明不断增设特务机构,最多时达 30 余个,特务 2137 名。昆明又是帝国主义长期争夺的势力范围,法、英、美、日等国家都在昆明设置领事馆,进行特务间谍活动。特务头子毛人凤亲自来昆布置“应变计划”,先后建立了特务潜伏组织 8 个。省外的特务、反革命分子、国民党军政要员纷纷逃来昆明,仅少将以上头目就达 113 人。

省内各专县的恶霸、匪首为躲避当地群众的清算斗争,也纷纷潜逃来昆聚集待机应变。他们造谣惑众,蛊惑人心,妄想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以便趁机卷土重来。有的公开组织反革命土匪武装,策动叛乱,妄图推翻人民政权。

1950 4 月初,匪特四处活动,勾结反动军官、土匪、恶霸、散兵游勇,准备“五一暴动”。他们明目张胆地造谣破坏,煽动不法分子策动叛乱,成立“中华民国剿共义勇军第六纵队”、“反共救国义勇军”等 22 个武装土匪组织。当时,昆明西郊的安宁以及易门、禄丰、昆阳 4 县,匪患突起。国民党滇西分委书记王允中,勾结匪首、反动军官在易门组织“中国革命军滇西纵队”,下辖 6 个大队,共 1100 余人,裹胁部分群众发动暴乱,攻陷易门县城,残杀我干部、群众 100 余人。活动于宜良、澄江、晋宁地区的李振邦、张朝俊、王耀湘等股匪,以宜良的草甸为中心,出没于上述各县,袭击我政权机关,劫车抢粮。活动于昆明至沾益铁路沿线的股匪,抢劫车辆、断绝交通。昆明周围的匪患,严重威胁着昆明市的安全,不迅速剿灭土匪,一切革命建设都无法进行。为迅速剿灭土匪,坚决贯彻党中央、毛主席制定的“军事打击、政治瓦解、发动群众三结合”的剿匪方针,昆明警备司令部将昆明周围地区划分为东西及昆郊三个剿匪区,每个剿匪区均成立剿匪委员会,加强对剿匪斗争的一元化领导。并于 5 14 命令担任昆明市警备任务的 37 师,集中兵力对昆明周边的股匪展开围剿。经过大、小战斗 400 余次,消灭土匪 3000 余人。 1950 年冬,昆明地区的土匪基本消灭,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稳定了社会秩序,安定了民心,保证了城市接管、社会改造和恢复发展生产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剿匪中,各地剿匪部队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对罪大恶极,死不悔改,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首恶分子,坚决及时镇压。 7 28 ,昆明市军管会在武成路原教育厅旧址,组织临时人民法庭,对组织土匪武装进行反革命活动的三个重大案件进行公审,将组织“国民革命军云南别动军”进行反革命活动的主犯方建鼎、组织“人民游击队”企图伏击我装运物资军车一案的主犯孙昆、组织“中华民国云南剿共义勇军”企图进行武装叛乱的主犯母天慈处以极刑。对于一般匪众,经教育后释放,给予生产、生活出路。在少数民族地区,坚决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做到秋毫无犯。特别是对俘虏和投诚者,实行不打、不骂、不虐待、不侮辱、不杀害,伤者及时抢救,死者按其民俗埋葬,允许家属、亲友探望等政策措施,很快恢复了社会秩序。

3 9 ,昆明市军管会发出布告:“中国国民党、三民主义青年团、中国青年党、民主社会党均为非法组织,自即日起,一律着手解散”,“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调查统计局、国民政府国防部保密局、国民政府国防部二厅及其所属一切组织,以及其他性质相同的一切组织,均为法西斯特务组织,应即一律解散查封”。着令以上组织的一切成员,立即停止活动,向人民政府悔过自新,立功赎罪,争取得到从宽处理。按照《昆明市国民党特务人员申请登记办法》,当时前来登记的有中统特务分子 1700 人,军统 524 人,杂特 1769 人。根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过去从宽,今后从严,’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政策,包括昆明起义时原先逮捕关押的 1290 人,经过审讯清理后,多数予以教育释放,给予悔过自新、立功自赎的机会。然而少数顽固坚持反动立场,继续顽抗的特务、反革命分子,视人民政府的宽大为软弱,利用镇反初期曾一度出现的“宽大无边”的偏向,趁人民政权初建之机,利用财政经济的暂时困难,进行煽动造谣破坏,组织反革命武装暴乱,对抗农村正在进行的减租退押和征粮征税工作。

1951 2 21 ,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中共昆明市委召开扩大会议,布置镇反工作。从 3 月初开始,工厂、机关、企业、学校相继开展了镇压反革命活动。在半月内全市分别召开群众大会和各种座谈会数十次,参加的群众达 10 余万人。到 6 月底,搜捕各类重要反革命分子 1701 名,协助各专、州、县捕捉在昆隐藏的恶霸、匪首、不法地主 1053 名。昆明市军管会先后多次召开万人以上群众参加的公审宣判大会,对反革命分子进行公开处理。

4 15 ,在省、市两级各界人民代表扩大会议上,对一批反革命首恶分子提起公诉,经昆明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和云南省军政委员会批准,宣布处决了一批重大反革命罪犯,包括策划指挥暴乱,参与杀害著名爱国将领、民主人士杨虎城、李公朴、闻一多,镇压“一二一”、“七一五”爱国学生运动和“九九整肃”案的反革命骨干分子,以及出卖中共云南地下省委的叛徒、敢于违犯政府法令,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罪大恶极的分子李家杰、袁炳南、查宗藩、彭祖祜等 36 名执行枪决。

为了充分依靠群众,认真贯彻镇反政策,稳准狠地打击反革命分子, 8 4 ,昆明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反革命案件审查委员会成立,委员会由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共 50 余人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和反革命分子的犯罪事实,逐案进行审查,确定对案犯的处理原则和量刑标准,做到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纵一个坏人。

1951 年开始,省、市公安部门逐步建立劳动改造机构,对判处各种徒刑的反革命分子实行劳动改造,强迫他们在劳动中改造成为新人。同时在全省工厂、企业、机关、学校、团体以及街道居民中建立群众性的治安保卫组织,依靠人民的力量,维护社会治安,管制反坏分子,帮教失足人员,使镇反工作有了坚实可靠的群众基础。

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对蔑视中国主权,不遵守中国政府法令,利用宗教进行造谣、煽动,破坏“三自革新”运动的外籍神甫、牧师,勾结特务、反革命分子进行破坏的外籍情报间谍分子,经公安部门查实后给予管制或驱逐出境,维护了国家的尊严。 1953 年,在全市开展了取缔反动会道门的斗争,重点打击一贯道,肃清残余的反革命分子。在中共昆明市委领导下,先后组织各种宣传、动员、控诉、宣判会 685 次,放映“一贯害人道”影片,展览一贯道罪行,全市有 25 万群众参加,形成了规模浩大的群众运动,纷纷揭发检举一贯道的罪行。经过教育后,有 11118 名道徒退道, 273 名道首、骨干向政府坦白登记,捕获滇、黔两省一贯道总道首及前人等 17 名,道首 70 名,枪决罪大恶极的反动道首 4 名。

由于全面贯彻了党的镇压反革命的方针政策,采取专门机关与群众运动相结合,正确执行杀、缓、关、管、放的处理方针,始终把打击的重点对准坚持与人民为敌,抗拒政府政策法令,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的首要分子,教育大多数,强迫他们在劳动中或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改造成为新人。通过镇反运动,把国民党反动派遗留在昆明的反革命残余势力和一贯道等黑社会组织基本肃清,粉碎了反革命复辟的阴谋,保卫和巩固了新生的革命政权,有力地支持和配合了抗美援朝运动、土地改革运动和各项改革与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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