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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确立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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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确立社会主义制度

昆明市依据毛泽东同志的新民主主义理论,全面实施《共同纲领》,经过3年的艰苦奋斗,到1952年底,完成了国民经济的恢复任务。通过一系列变革和建设,建立了新民主主义的制度,有计划地集中力量开展经济建设的条件已经成熟。

1953年6月,党中央和毛泽东主席制定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中共昆明市委在全市各族人民中广泛进行宣传学习。1953年5月,首次普选人民代表大会前夕,将市区行政区划由原城区5个区调整为一、二、三、四区;撤销昆明县制,将原县属各区调整为五、六、七、八、九区,由市政府直接领导。1953年11月20日,省长郭影秋向省、市机关干部作深入学习总路线的动员报告,全市掀起深入学习总路线的热潮。市委成立中心学习组,分组学习讨论。全市230余名县以上干部组成专门学习组,由市委指定马继孔、陈盛年等作专题报告,先后向干部、教师、大专学生、厂矿企业职工、民主党派人士作报告17场。组织私营企业工会小组长以上成员和党团员,城区各区委所属基层的宣传员、党团支部宣传委员及居民宣传员进行学习讨论;郊区召开互助合作代表会议,结合互助合作运动、粮食统购统销和冬季生产宣传学习总路线;市委统战部组织市、县、区工商联委员及各行业代表进行学习讨论,学习宣传活动迅速形成高潮。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通称“一化三改造”,它体现了发展生产力和变革生产关系有机的统一,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并规定必须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逐步进行。这是考虑到我国原来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对亿万农民和个体手工业的改造,必须做长期艰苦细致的工作。

总路线公布后,昆明工商界的资本家普遍感到紧张和恐惧。认为向社会主义过渡要消灭资产阶级,要没收资本家的财产,出现暗中转移资金,分散财产,经营消极,准备停产、歇业等现象。12月17日,中共昆明市委召开省、市工商联委员和各同业公会委员、行业代表会议,随后组织省、市、区三级工商联委员进行集中学习,提高对总路线的认识,明确党对工商业者实行“利用、限制、改造”政策,走公私合营的道路,是通过“赎买”,和平过渡,并不是没收资本家的财产,要消灭资产阶级但不是消灭资本家个人。通过学习提高,资本家普遍拥护党的总路线。

通过学习,提高认识,党内外广大群众普遍认为,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自创建时起就已经确定的奋斗目标。同时,党还确定了实现社会主义必须分两步走,必须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才能转入社会主义革命,这是中国革命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总路线公布后,立即得到广大人民的热烈拥护和响应,加速了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

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起步

昆明市依据过渡时期总路线和国家建设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要求,制定和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有计划地开始经济建设。中共云南省委要求发挥昆明工业的潜力,为实现国家工业化积累资金,培养人才,为全省农业发展服务,把昆明建成全省的工业基地。

1953年初,为加快昆明工业基地的建设,省、市委从各专、县、各部门抽调了大批县级以上干部到昆明充实工交基建战线,建立健全党、政、工、团领导班子。9月,中共昆明市委召开全市工厂、企业政治思想工作会议,解决企业中党的统一领导问题,纠正苏联“一长制”的影响,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逐步建立党在工厂的政治思想工作制度,贯彻依靠工人阶级的群众路线,增强职工当家作主意识,实行工厂民主管理。1954年1月,市委成立工业部,加强对中央和省属地方国营企业的支援、协助和监督,做到条块互相支援、协作与发展。

从1953年开始,市属工业逐年编制和实行年度计划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经昆明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五”时期,昆明作为全省建设的重点,新建、扩建一批大、中型中央和省、市属工业企业。从1953年开始,全市工作转到以工业为中心,把支援中央和省、市属工业的生产建设摆在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首位。各工矿交通企业进行查定工作,建立生产责任制,加强计划管理,制定了包括产量、质量、产值、成本、上缴利润、劳动生产率、折旧率等主要指标的生产计划,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增产节约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技术革新运动。全市重点进行机械、冶金、化工、建材、电力等建设,总投资1.1亿元,占当时全市基建投资总额的44%,形成8000万元工业固定资产。其中,昆明水泥厂、普坪村发电厂(列入国家“一五”计划156项工程企业)、云南机床厂、印染厂、砖瓦厂、昆明拖拉机厂、开关厂、安宁化工厂等一批新建企业先后投入生产。昆明钢铁厂、昆明机床厂等进行了大规模的改建扩建。一批私营工厂企业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生产力大幅度提高,在全市形成了以黑色冶金为中心的安宁工业区;以海口兵工厂、光学仪器厂为中心的海口工业区;以机械制造为中心的茨坝工业区和综合性的马街工业区。同时,全市交通运输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开辟了昆明至北京、西安、成都、重庆、广州和缅甸仰光的空中航线;修复和改善昆明至河口、昆明至一平浪两条铁路线(米轨);修通至边境的昆洛公路和市辖公路34条;邮电事业也有新的发展。到1957年全市完成工业总产值4.1亿元,是1949年的7.5倍;是1952年的2.8倍。工业产值占全市工农业总产值的67.3%,为昆明市的工业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随着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起步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加快了步伐。1954年1月,原玉溪专区所属昆阳县第三区(海口)划归昆明市后,改为第十区。市政府直辖4个城区,6个郊区,共10个区总面积2098.36平方公里。1956年11月又将一、三区合并为盘龙区;二、四区合并为五华区;五、六区合并为官渡区;七区改为龙泉区;八、九区合并为西山区;十区改为海口区。同年楚雄专区的安宁县划归昆明市,改为安宁区。此时,市政府辖2个城区,5个郊区,共7个区。总面积3363.36平方公里。

农业合作化运动与粮食统购统销政策

1953年,中共中央先后发出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两个文件。文件提出:经过简单的共同劳动的临时互助组和在共同劳动基础上实行某些分工分业而有少量公共财产的常年互助组,到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而有较多公共财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到实行完全社会主义的集体农民公有制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即集体农庄),这种由具有社会主义萌芽,到具有更多社会主义因素,到完全的社会主义的合作化的发展道路,就是我们党所指出的对农业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

昆明市执行中共中央的决议,在昆明郊区按照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的原则,逐步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

1952年2月,昆明县珥琮乡农民杨崇德带头响应“组织起来,爱国增产”的号召,率先成立了第一个生产互助组;接着金刚乡的陶连佐、季官乡的阮自云也相继成立了互助组,推开了昆明市郊区和昆明县的互助合作运动。到1953年初,共建立农业生产互助组3920个,其中有1795个常年固定的互助组,其余的2125个互助组是季节性的临时互助组。1952年秋收后,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的指示,为了合理地安排使用土地,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扩大集体副业生产,进一步扩大再生产,中共昆明县委在陶连佐、阮自云两个条件较好的互助组基础上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3年1月,中共昆明县委举办培训班,培训乡干部和互助组长312人,总结交流互助合作的经验,宣传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具体政策,着手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根据中共中央“稳步前进,宁缓勿急”的办社方针和省委“只能办好,不能办坏”的要求,昆明县委抽调干部组成2个建社小组,分别到陶连佐、阮自云互助组帮助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合作社初建时,只准贫农、中农参加,暂不吸收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经过社员充分酝酿,民主评议,选举干部组成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委员会,经过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土地和劳动力按比例分成,对入社耕畜和大农具作了公平合理折价。制定出耕畜使用、饲养和大农具保管使用办法,选出财会人员,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1954.年1月,市委总结农业合作化的经验,分别组成工作组到各县、区选择条件较好的互助组,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4年4月,全郊区共建立农业和蔬菜生产合作社32个,社的规模一般在20户左右,最小的13户,最大的49户。

随着国家建设规模扩大,城市人口增加,城乡人民生活普遍改善,对粮食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加。1953年粮食供应日益紧张,牵动物价波动,直接影响人民生活和国家经济建设。1953年10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简称统购统销)的决议,这一重大决策的实施,既推动了农业的合作化,又限制了私营粮商的投机活动,从而带动了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1月25日,根据中共中央和政务院的命令,昆明市开始实行粮食计划供应。昆明市人民政府颁发《关于粮食计划供应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由国家统一经营粮食,取消自由市场。全市213家粮商除留100家作为代销店外,其余组织转业。全市共设155个供应点,凭证在指定的地点购买。1955年6月成立昆明市粮食局,加强对粮食的管理,严格审批用粮计划,堵塞漏洞,杜绝重复用粮。1955年9月1日,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和《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实行《市镇粮食供应暂行办法》,统一发放使用粮票。9月10日,市政府公布《昆明市粮食定量供应办法》,建立了市、区两级粮食工作办公室,按定量标准核发单位及居民户的购粮证,凭证定量、定点供应,行业、工业、饲料用粮按计划严格审批。从1955年10月起,在农村实行粮食定产、定购、定销政策,随后,对一些农副产品实行派购任务。粮食“三定”后,稳定了农民的情绪,国家掌握了粮食,对保证城市供应和工业发展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由于长期粮食和农副产品价格偏低,‘影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实行统购统销后,商业网点大量减少,流通渠道单一化,城乡物资交流受阻,造成农副产品市场供应日趋紧张,黑市投机猖獗,而统购统销的商品越来越多,给人民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

1954年春夏之交,昆明市遇到了40年来罕见的干旱,合作社在抗旱中充分显示了组织起来的力量。市委抓住时机,因势利导,从1954年8月22日开始,到10月15日,分两批建成446个农业、蔬菜生产合作社,两个渔业生产合作社。到1954年底,全郊区参加互助组、合作社的农户已达50378户,占总农户的83.72%。1955年7月,市委贯彻毛泽东同志《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精神,批判了合作化运动中的右倾保守思想,加快了合作化的进程,把原准备试办两个高级社,改为1956年春节前建成12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鉴于全国私营工商业改造形势的迅猛发展,全国多数合作社迅速转为高级社,提前实现农业合作化。市委再次动员兴办高级社。1956年春,仅在10天内就将郊区76个乡中基础较好的初级农业合作社扩建成79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原则上一乡一社,实现了昆明市郊区的农业合作化。

高级社的生产、分配由社统一核算,分队管理,取消土地分红,实行按劳分配。实行“三包一奖”生产责任制,即对生产队实行包工、包成本、包产,超产奖励。生产队有一定的自主权,对调动生产队和社员的积极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由于小社并大社的时间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助长了行政命令、平均主义和领导思想上的“左”的倾向。由社统一核算,队与队之间产生了平调现象。取消土地分红,大牲畜、大农具折价入社,实行按劳分配,使部分中农收入减少。再是重视了集体副业,限制了家庭副业和多种经营的发展。1956年夏至1957年春,市委两次进行整社,坚持民主办社、勤俭办社的原则,妥善处理初级社并高级社中的大农具、大牲畜、运输工具、财产、账务以及私人林木、果树、苇塘、碾房等折价入社等问题,对地富反坏分子表现好的,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吸收入社,表现不好的作候补社员。同时,调整农村政策,对完成征购任务后剩余的粮食,准许到市场销售。高级社的公积金,农业社不得超过3%,蔬菜社不得超过4%,山区不得超过2.5%。公益金控制在1%以内,行政管理费压缩在1%以下,保证65%~70%的收入分配给社员。事实证明,农业合作化的成绩是十分明显的,党领导农民走集体化的道路,是历史的选择。但试办高级社时间不长,1958年号召“跑步进入共产主义”,掀起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的高潮,严重破坏了生产力的发展,使农业生产长期徘徊不前。

手工业合作化运动

昆明解放初期的手工业仅有5973户,生产设备落后,经营十分困难。党和人民政府对手工业采取发放贷款和加工订货的办法进行扶持,经过三年的努力,到1952年,昆明市手工业的人数从1950年的12887人增到14582人,手工业总产值由1292万元增加到2004万元,淘汰了一批封建迷信制品,恢复和发展了大批小五金制品,不断满足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使面临崩溃的个体手工业经济得到稳步地恢复和发展,繁荣了城乡经济。

1950年8月23日,在昆明人民政府的扶持帮助下,由7个失业工人每人自筹资金5元,兴办昆明市第一汽车修理生产合作社,到1953年社员发展到44人,还清贷款7000元,合作社积累资金1万元,购买了厂房和设备,生产实现了半机械化作业。1952年9月,第四区失业的28个工人办起第一个木器生产合作社,接着,又由17个失业工人办起了第二个木作农具生产合作社。这年共试办了6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人数达239人,年产值62万元。随后在皮革、服装、小五金、打铁等行业成立了一批生产自救性的生产合作小组。到1953年上半年,全市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12个,后因基础不扎实,撤销4个,保留8个,有社员292人。这一阶段参加手工业生产小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成员,多数属于手工业工人、独立劳动者或失业工人。他们由于急需资金、承接国家加工订货,或解决就业问题等原因而自愿参加合作组织。

1953年6月,中共昆明市委按照“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改造方针,采取:“由手工业供销小组,手工业供销社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组织形式,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和从供销入手,逐步实行生产改造的方法。根据“西南手工业协会”制定的标准和“宁宽勿严”的精神,在全市手工业者中,划分出手工业工人7412人,独立劳动者有3333户、共5449人,这两部分人共占手工业者总数的79.67%,将他们组织起来,走合作化的道路。其余有424户雇工在5人以上,剥削收入超过总收入37%的,定为手工业资本家,纳入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4年底,全市共建立手工业合作社30个,手工业供销合作小组36个。对组织起来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合作小组实行计划生产,推行定额管理,建立生产责任制,加强劳动纪律,改进操作技术,实行民主管理。并在14个社中发展党、团员,建立了党、团组织。1955年3月,召开昆明市第一次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昆明市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协助党和政府推进昆明市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5年7月,全国掀起了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促进和推动了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昆明市的手工业合作社迅速增至102个,从业人员6859人。1956年仅在1月中旬的10天内,全市手工业者基本上都加入了合作社(组),入社人数达到19607人,占总人数21533人的91%;入社户数8340户,占总户数9671户的86%,基本实现了手工业合作化。全市个体手工业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合作社的公共积累和社员的收入增加。手工业生产与人民的生产、生活相关,人民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离不开手工业产品,手工业生产的恢复发展,解决了劳动就业和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在手工业合作化过程中,由于集中过多,改变过快,偏重于直接组织发展高级形式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遗留了一些问题。市委于1956年下半年在全市手工业生产社中,普遍进行整顿、巩固、提高工作。通过健全领导机构,贯彻民主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生产新产品,保证完成国家计划;改进经营服务方式,适应城乡人民的需要,促进了手工业集体经济的发展。

在实现手工业合作化以后,为适应计划经济的需要,改变手工业长期生产无计划、原材料无保证的盲目性,对手工业集体经济,采取统一计划、统一经营、统一收购、统一销售。这种高度集中,统得过死的生产经营方式,对生产力比较低、品种多。市场瞬息万变的手工业日用品生产,弊病很多。许多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长期依赖国家计划分配和商业供销社的加工订货,包产包销,一遇到市场变化,商业部门停止收购产品,就造成企业人力、物力、财力极大的浪费。这种长期形成的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模式,又严重地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文化大革命”中,手工业合作社受到严重冲击。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中,手工业生产才不断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昆明市的近代工业起步于19世纪末。由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民族工商业的发展非常缓慢。抗日战争时期,由沿海及中部地区内迁昆明的工商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大的工厂发展到80多家,仅次于重庆和川中地区,居西南地区第三位。1942年以后,由于通货膨胀,银行利息高于产业利润,商业利润又高于银行利息,而投机商业利润更高,资金都流向投机商业。社会上出现“工不如商,商不如屯(积),屯不如投(机)”的现象,商业走上畸形发展的道路。1945年8月,昆明市领取执照的商号近10000户,未向政府登记的商号约一倍多,共约30000户,比抗战前的1936年有商户3730户增加近8倍。按当时币值(法币)统计,拥有资产4亿元以上的豪商达14户,1亿多元的有140余户,1000多万元的数百户。抗战胜利后,迁入昆明的大批机关、工厂、企业、学校离昆返回,到昆明解放前夕,全市初具规模,职工上百人的工矿企业40多户,年工业总产值4866万元。当时物价飞涨,投机猖獗,货币贬值,工商业处于衰落倒闭状态。1950年,全市商业报歇业的就达566家。党和政府领导全市人民按照《共同纲领》规定的“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方针,通过收购、贷款、加工、订货方式,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给以大力扶持。国家银行于1951年发放工商业贷款1100多万元,对私营工业首先采取收购、包销,使其恢复生产,再扩大加工订货,使企业获取利润,偿还贷款,扩大生产。对私营商业通过扩大批零差价,采取代购代销,组织物资交流,促使私营商业的发展。同时在“三反”、“五反”运动中,对不法资本家的破坏行为进行严肃的批判和斗争,使广大工商业资本家普遍受到一次爱国守法的教育。经过3年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私营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大多数都以不同方式同社会主义经济建立了联系和合作,已不同程度地改变了资本主义企业的生产关系,不再是纯粹的私人资本主义的性质,而是在人民政府管理下的,同社会主义经济相联系的,并受工人监督的国家资本主义企业。

1952年11月20日,昆明市召开首次工商界代表会议,成立“昆明市工商业联合会”,选举王昭明为主任委员,邓和风、孙孟刚、徐启明为副主任委员。工商业联合会在推动资本家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公布后,昆明市遵照中共中央批准的《中财委关于1954年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会议的报告》和《中财委关于有步骤地将10名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意见》,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有计划、有步骤地社会主义改造工作。主要做法是:首先扩大加工订货,实行统购包销。实行加工订货后,除少数因内部纠纷停产外,其余均恢复了生产。其次,按照先批发商后零售商的步骤,由低级向高级的形式逐步过渡到国家资本主义。对批发商实行逐步代替的政策,采取“一面前进,一面安排”,“前进一行,安排一行”的办法,由国营和合作商业代替大批发商后,对中小批发商采取“留”、“转”、“包”三种办法,采取安排与改造相结合的政策,逐个行业进行改造。1953年11月,实行粮食、油料统购统销政策以后,对私营粮食、油料零售商实行全行业代销;1954年9月,实行棉布计划供应以后,对私营棉布零售商实行全行业的经销和代销。与此同时,相继对猪油、煤炭、茶叶、食盐、卷烟等行业也实行全行业改造。全行业改造形成高潮以后,对资本主义工业实行个别的公私合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巩固阵地,重点扩展,作出榜样,加强准备”的方针,对私营工厂实行一户一户的公私合营,采取“吃苹果”的方式,稳步前进,做出榜样,带动其他。同时在企业中对资本家的职务作了妥善安排,使之各得其所,坚定了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信心。最后,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资本主义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采取“吃葡萄”的方式,把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单个的公私合营推进到全行业公私合营,这是资本主义私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具有决定意义的重大步骤。1955年12月29日,中共昆明市委召开对私改造干部会议,掀起全行业公私合营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按行业组建各种专业公司,先后成立机器五金、食品、棉织、化学、综合等5个专业公司。商业新建立煤建、中西药、饮食、福利等4个公司。此外,省新华书店、郊区供销社、省木材公司、省进出口公司、省茶叶公司、市粮食公司、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马车运输公司、船运公司、专卖局等单位都参与对私改造归口管理工作。

1956年1月16日,昆明国营商业、公私合营商业和私营商业职工及家属,举行迎接全行业公私合营会师大会和游行,前往省、市机关报喜,庆祝全行业公私合营。中共云南省委因势利导,决定通过群众运动的方式,采取先批准合营,再进行清产核资,安排人事,经济改组和调整商业网点的办法,推进了改造的高潮。昆明市首先批准棉布6个行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猪肉、粮食则转为国营,继而又批准8个行业实行公私合营;17日,全市蔬菜摊贩实现合作化;20日,批准工业、商业、交通、乳畜业28个行业公私合营;21日,宣布最后35个行业公私合营。至此,除榨油、砖瓦、建筑准备作淘汰安排外,其余公私合营工业户已占总户数的80.28%;商业座商及行商公私合营已占总户数的97.41%;郊区改造面达91.9%;乳畜业、汽车运输业改造达100%;马车业达99.3%。2月5日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全市全行业公私合营共历时30天,并未造成经济、流通的混乱和损失,而营业额和产值均比1955年底有所上升。国家通过赎买政策,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把资本主义企业改造为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把资产阶级分子改造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资本家不再支配企业的生产资料,而只据其已转变为货币形式的资本额领取定息。至1966年9月停止。对有技术专长的资方人员根据量才使用,发挥其专长的原则,对他们作了妥善安排和使用。全市5045名私方人员中,直接过渡参加国营企业工作的353人,在公私合营企业中工作的4692人;对于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人物,安排为正副董事长、经理、科长、中心店主任、厂长等460人。根据中央“包下来”给予安排的方针,对人事安排力求做到各得其所,有力地促进了公私合营的进行。

1956年1月30日,中共昆明市委召开第二次对私改造会议,研究布置清产核资和经济改组工作。在清仓核资中,要求做到不乱、不重、不漏、不高、不低,通过清产核资,发现在估产中有的干部怕估高了说是“右倾”,是“立场问题”,也有的是怕国家吃亏,有意低估;而有的资本家为了表示拥护公私合营而将账外资产投入企业的就达440户,金额约35万元;还有的属于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不分等问题。通过认真工作进行了实事求是地处理,对账外资产一律退还,并根据“从宽处理,尽量了结”的原则,妥善处理了债权、债务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免,尽快了结,使各方面都比较满意。有303户资不抵债的也尽量争取不作破产处理。根据“全面改造,统筹安排,经济改组,按业改造”的方针,对公私合营企业进行归口安排,统筹改组。

在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中,由于要求过急,改变过快,以致对清产核资、企业的合并裁撤、商业网点的布局等方面,遗留了一些问题。尤其是对小业主、小商贩的处理意见不明确,大批个体手工业者和小商小贩也按行业卷入了公私合营高潮中,只拿了很少的定息,而戴上了资本家的帽子。在确立社会主义制度的深刻的社会变革中,通过不断积累经验,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这些问题都得到了实事求是地纠正。

在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社会体制处于不断过渡和深刻变革的时刻,中共昆明市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56年6月6日至13日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赵增益代表中共昆明市委所作的《中共昆明市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昆明市第一届委员会。选举赵增益为第一书记,刘湘屏(女)、于馥亭、张毅为书记。报告对6年来的工作实事求是地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今后的任务,令人鼓舞,催人奋进。但在继续反对保守思想的指导下,在贯彻中共中央“多、快、好、省”建设方针的过程中,急于求成的情绪、思想也逐步滋长起来。

1956年,昆明市胜利完成了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规定的各项指标提前一年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有了明显的进步。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已经居于绝对统治的地位,顺利完成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确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又一个巨大的历史性变化。在党的正确方针、政策指引下,昆明的社会主义改造得到了包括资本家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拥护,在社会主义改造中,并没有引起社会震荡而破坏生产力,相反推动和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较之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做法,这是一条成功的社会主义改造与建设道路。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很多经验教训,是我们现在和今后值得认真总结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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